阿兵哥剩三天退伍 違紀關禁閉被操死?內幕不單純!1

只剩三天卻不能平安退伍!在新竹旅服役的下士洪仲丘上周攜照相手機進營區,違反規定被關七天禁閉,前午操體能後高燒送醫急救無效,連夜送回台中老家延至昨晨不治。死者父母哭訴,兒子從小幫忙種田,身體健壯不可能死於正常操練,原本明天退伍後預計入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研究所就讀,如今死不瞑目,要求軍方公開禁閉房的監視器畫面,給家屬交代。

阿兵哥剩三天退伍 違紀關禁閉被操死?內幕不單純!2

洪男所屬的新竹五四二裝甲旅連隊輔導長吳翼竹說,洪仲丘(二十四歲)六月二十三日休假返營,被查出衣服內有一支含照相功能的ASUS手機及一個MP3播放器,違反部隊資安規定,六月二十八日送禁閉室執行。

阿兵哥剩三天退伍 違紀關禁閉被操死?內幕不單純!3

體溫40℃皮膚滲血

陸軍六軍團雄獅部隊政戰主任陳毅銘說,洪男前天下午四時三十分體能訓練,包括伏地挺身、仰臥起坐及開合跳,五時十五分結束,洪男反映身體不適,隨即因高燒、意識不清送至楊梅天晟醫院,由於體溫超過攝氏四十度,又轉送台北內湖三軍總醫院。

洪母說,前晚七時接到部隊電話,她趕到三總已是凌晨一時,當時兒子沒有意識,全身皮膚滲血、臉部腫脹,她不捨再讓兒子受苦,放棄急救,將兒子帶回台中后里家中,昨晨五時不治。人正在日本旅遊的洪父獲悉噩耗,臨時購買機票返台。

洪母說,兒子平時幫人種田賺外快,「前陣子減肥,還穿長袖運動服長跑,他一點都不怕熱,怎麼會中暑死亡?」家人除在靈堂掛白布條抗議,也要求軍方公布禁閉室的監視錄影畫面。

前午事發地氣溫為攝氏三十三度,昨有自稱洪男同袍爆料,大太陽下操體能還不讓洪男喝水,才會發生這種事,不過軍方否認不讓洪喝水。光田醫院家醫科醫師陳弘聖表示,長時間待在悶熱環境,水分補充不足,身體無法散熱,才會演變成中暑,嚴重時會導致熱衰竭甚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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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調查違失人員

陸軍總司令李翔宙昨到靈堂上香,慰問洪男家屬,表示軍方將配合調查協助善後。陸軍司令部表示,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違失人員移送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偵辦。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表示,官兵若違規攜帶智慧手機入營,均由權責單位依法懲處,志願役官兵申誡至記過,義務役士兵以禁閉或禁足為主。 



【報你知】關禁閉懲違紀

陸軍六軍團雄獅部隊政戰主任陳毅銘說,士官兵違反軍紀,例如不服管教、休假未歸或攜帶違禁物品被查獲,依情節輕重裁定禁閉天數後,送禁閉室執行基本教練、體能訓練、心輔及軍紀宣導等課程。

體能訓練每天上、下午各有一堂課,各約45分鐘,內容為跑步、仰臥起坐、伏地挺身及開合跳,其他時間整理內務、打掃環境,晚間有閱讀課程。 

引用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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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大家都被軍中的技騙了

家屬搞不清楚重點,記者更不用說...

內幕不能說,只能說家屬只要問清幾件事情,馬上水落石出,軍方會被告到脫褲...

1.公布當初奉核定的簽呈,和發文軍團的文號。裡面就會有體檢報告、人評會、當事人自白書、心輔官約談記錄。現在國軍公文都線上了,補是沒的補的。

身體健檢紀錄需有醫生核定。這是完成緊閉文最重要的手續之一,需附在緊閉文文件中。首先會請將緊閉生到醫務所告知進而檢查製作紀錄。我去年六月帶弟兄製作禁閉健檢紀錄時是沒經過到軍醫院驗血等等過程,就可直接禁閉該員,該弟兄確定關入。但有人提出關緊閉必須經過驗血。

如此急著關,想當然爾其中有可能有瑕疵,不論是否需經過驗血,健檢文件上一定會有醫生認同該員可禁閉的簽名,這方面一定也有問題 找簽名醫生就對了。

然後,禁閉文一定要有輔導紀錄。關禁閉前需填寫身心評量表,該評量表是否正確經過計分,洪弟兄未達標準當然不可禁閉。往輔導處查,如沒該文件或分數未達,禁閉文不可能成立。

還有就是搞清楚 緊閉(兵專用)、悔過(士官專用)等同關緊閉,只是名稱不同。緊閉這項處理罰責 並非軍法 嚴格來說只是軍中拿來處罰人的一種手段。

這個禁閉的法律程序只要沒走完,不管軍方說再多東西,拿再多資料,就是私刑,至少辦到旅長,軍團人行處憲兵官等等一個都逃不了。軍方現在巴不得大家都去吵軍方不當管教,這樣就可以把罪推給戒護士,一個下士就結案了,媒體笨的還以為炒到新聞...

2.請269旅公佈當天禁閉室室長、副室長在哪?如果在營為何不管?如果不在營的話,科科...

3.驗屍什麼的都是後話了,今天只要把最初下令的人找出來,開人評會的人找出來,所有有簽名、過章的人都找出來,不可能所有的人都一起造假。

只要當初營級沒發文,旅級沒會辦,文卷室沒有發文,一切都是非法,涉汲妨害自由、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

第44條(凌虐部屬罪)

長官凌虐部屬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上官或資深士兵藉勢或藉端凌虐軍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長官明知軍人犯前二項之罪,而包庇、縱容或不為舉發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再扯什麼不當管教只是中軍方的計,軍方巴不得家屬覺得是不當管教。

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 8 條         陸海空軍現役軍人應受懲罰之過犯如:

阿兵哥剩三天退伍 違紀關禁閉被操死?內幕不單純!5

 領導無方,管訓失當者。記個申誡就沒事了...
還有更多洪姓弟兄同單位的FB PO文及軍旅版鄉民發表意見  參閱:士兵暴斃 【小道消息總集合】

引用來源:PTT  作者:unique681   ugv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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